办理依据:
《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》(建设部令第142号)、《关于贯彻建设部〈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建房发[2005]277号)
办理程序:
受理材料,审查相关材料,办理备案手续。
提供的材料:
1、《湖州市规划与建设局房地产估价机构(分支机构)备案表》;
2、省建设厅颁发的《房地产估价机构分支机构备案证书》复印件;
3、在湖机构(分支机构)的营业执照复印件;
4、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;
5、在湖机构(分支机构)执业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;
6、估价质量管理、估价档案管理、财务管理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。
上述材料装订成册,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。
承诺办理时限:
材料齐全,7个工作日。